教教科〔2017〕80号    

河南省教育厅

关于河南省教育科学“十三五”规划2017年度一般课题申报工作的通知

各省辖市、省直管县(市)教育局,各高等学校、省直属中等专业学校,厅机关各处室及直属单位(学校):   

现将河南省教育科学“十三五”规划2017年度一般课题申报工作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申报省教育科学规划2017年度一般课题的基本要求:以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六中全会精神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以河南省教育改革和发展面临的实际问题为主攻方向,基础研究力求具有原创性和开拓性,努力揭示教育的本质和规律,促进学科建设;应用研究要具有针对性,追求实效性,力求有效解决教育教学实践中的实际问题;开发研究要注重社会效益和使用价值。   

二、省教育科学规划课题承担单位必须符合以下条件:能够提供开展研究工作的必要条件并承诺信誉保证;在以往的课题研究管理中认真负责,信用良好。   

三、申请人应符合以下条件:   

(一)具有副高级以上(含副高级)专业技术职称或副处级以上(含副处级)行政职务。不具备应有专业技术职称或职务的,高等学校或省辖市以上教育研究部门须有两名正高级职称,中专、中小学幼儿园须有两名副高以上职称的专家书面推荐。   

(二)申报人1人只能申报1项课题。往年承担教育部、省教科规划课题未结项者,不能申报。   

四、河南省教育科学规划课题实行信用管理制度。课题承担单位要履行承诺,保证信誉。获准立项的课题主持人在课题研究期间要遵守各项规定,履行约定义务,按期完成研究任务。课题研究的最终成果实行课题结项鉴定制度,鉴定结果予以公布。课题研究、结项鉴定有不良信誉者,课题主持人3年内不得申报省教育科学规划课题。   

五、各省辖市、省直管县(市)教育局负责辖区内申报的课题审核、汇总及报送,报送数量见附件1;各高等学校、省属中专,厅直各单位(学校)申报的课题,由单位审核、汇总后直接报送。河南省教育科学规划领导小组办公室(以下简称“省教科规划办”)不受理个人申报。   

申报受理时间:2017年3月27日—30日,其中省辖市、省直管县(市):3月27日;本科高校、厅直属单位及学校:3月28日;高等专科学校、省属中专:3月29—30日。逾期不予受理。   

六、报送材料要求:   

(一)《河南省教育科学“十三五”规划一般课题申请评审书》(见附件2)纸质文本1份,《课题设计论证》活页1份,分别单独装订。   

(二)《河南省教育科学“十三五”规划一般课题申报汇总表》(见附件3)由报送单位汇总填写(即使申报1个课题也要填报),纸质文本2份。   

(三)报送单位将附件2、附件3纸质材料汇总,与相应的电子稿编序一致,统一报送省教科规划办。   

联系人:郭郑州 王连照   

联系电话:0371—65838010   

邮箱:hnsjkcg@163.com   

地址邮编:郑州市纬五路12号供销大厦816室,450003。   

七、本通知及所附表格将在省教育厅网(http://www.haedu.gov.cn)和河南教育科研网(http://www.hnedur.com)上发布,申报者可下载填写。   

八、本年度立项课题需在1-2年内完成。研究期限自课题批准立项之日算起,延期结项或课题组人员调整需报省教科规划办批准。   

附件:1.2017年度各省辖市、直管县一般课题申报数量表   

河南省教育厅   

2017年2月14日   

附件1    

2017年度各省辖市、直管县一般课题申报数量表

地 域

数 量(项)

郑州市   

200   

开封市   

50   

洛阳市   

100   

平顶山   

100   

安阳市   

100   

鹤壁市   

50   

新乡市   

50   

焦作市   

100   

濮阳市   

50   

许昌市   

50   

漯河市   

50   

三门峡市   

100   

南阳市   

100   

商丘市   

50   

信阳市   

100   

周口市   

50   

驻马店市   

50   

济源市   

50   

巩义   

10   

兰考   

10   

汝州   

10   

滑县   

10   

长垣   

10   

邓州   

10   

永城   

10   

固始   

10   

鹿邑   

10   

新蔡   

1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