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做好2016年度河南省高等学校青年骨干教师培养计划申报工作的通知
为贯彻落实河南省人民政府《关于深化高等教育综合改革全面提升服务经济社会发展能力的意见》(豫政〔2015〕41号)精神,积极推进“人才强校”工程,加快培养青年骨干教师,根据《河南省高等学校青年骨干教师培养计划实施办法》(教高〔2016〕403号)的规定,现就做好2016年度河南省高等学校青年骨干教师培养计划(以下简称“青年骨干教师培养计划”)申报工作通知如下:
全省高等学校(含独立设置成人高校)教学科研一线工作的专任教师。已获国家级、省级青年骨干教师、教学名师、科技创新人才等重大人才项目资助者,不再申报。
从事教学科研一线工作,年龄在40周岁以下,具有硕士以上学位,副教授以上专业技术职务的专任教师。民办本科高校(含独立学院)、未满一届毕业生的新建本科高校和专科高等职业院校,资格条件可适当放宽,具体要求和其他条件按照《河南省高等学校青年骨干教师培养计划实施办法》的规定执行。
2016年度“青年骨干教师培养计划”资助名额300名左右。根据2015年河南省教育统计提要中各高校专任教师数量实行限额申报(见附件1)。
“青年骨干教师培养计划”采取竞争择优、项目资助,培养人和支持项目有机结合起来的方式,对青年骨干教师进行重点培养。
1、河南省高等学校青年骨干教师培养计划申请书(附件2)。(注:封面上的学科名称按照《学位授予和人才培养学科目录(2011年)》一级学科填写)。
2、申请人支撑材料:学位证、任职资格证、职业资格证(专科高职院校)复印件;项目、论文、专著、获奖情况等代表性教学科研成果复印件;企业实践时间证明(专科高职院校)。
3、学校上年度校级青年骨干教师培养计划文件和培养对象名单;2016年度河南省高等学校青年骨干教师培养计划申报汇总表(加盖学校公章,附件3)。
上报纸质材料2份,电子版1份。材料用厚牛皮纸袋装订,将《项目申请书》封面(复印件)和袋内材料明细表分别贴于袋的两面。《申请书》单独成册,支撑材料需另外合装成册(软皮平装,首页为附件目录)。所有申报材料一律不退,请自行留底。
同时,请各校做好网上申报工作。申报时间:7月11-15日,网上申报材料应与纸质材料一致。申报的具体步骤和要求见人才强校网络平台(网址:http://rcqx.open.ha.cn/)内申报流程。
为方便工作安排,请明确1名联系人加入河南人才强校管理QQ群:193914432。请各高校于7月12-13日将“青年骨干教师培养计划”推荐人选有关材料报送我厅高教处,逾期视为自动放弃。
材料报送地址:金水东路与博学路交叉口河南中医学院新校区教学实验大楼B1区S201房间(电话:0371-86502957)
选拔培养青年骨干教师是加强教师队伍建设,优化教师队伍结构,提高教育教学质量的重要措施。各高校要高度重视,认真组织,坚持标准,优中选优,切实做好青年骨干教师的选拔培养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