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职成〔2016〕362号
关于开展2016年河南省职业教育教学改革研究项目立项工作的通知
各省辖市、省直管县(市)教育局,各省属中等职业学校,有关单位:
为贯彻教育部《关于深化职业教育教学改革全面提高人才培养质量的若干意见》,推动职业教育质量提升,现就2016年河南省职业教育教学改革研究项目立项工作通知如下:
(一)内容与类型。2016年不设《立项指南》。研究内容应围绕教育部《关于深化职业教育教学改革全面提高人才培养质量的若干意见》中某一方面存在的某一问题或现象,结合研究者自身工作实际和特长开展研究。支持和鼓励针对某一问题进行持续、深入的贯通式研究。
项目类型包括重大项目、重点项目、规划项目和青年教师项目等4个类别。2016年重大项目选题为:
(二)研究成果。研究应反映职业教育教学规律和特色,具有创新性、科学性和实效性。成果要求参见河南省教育厅《关于开展2016年河南省职业教育教学改革研究项目结项工作的通知》(教职成〔2016〕297号)要求。
(一)初审。各省辖市、省直管县(市)教育局、省属中等职业学校及省级职成教研究机构(以下统称申报单位)负责本地、本单位项目的初审和上报。各申报单位应组织专家进行立项论证并形成书面意见。
(二)评审。省教育厅组成专家评审委员会,在参考各申报单位初审意见的基础上进行集中评审。评审坚持公开公平公正原则,实行回避制度和匿名评审制度。
立项课题研究原则上在两年内完成,研究期限自批准立项之日算起。
(三)经费。省级职教经费中设立专项经费支持重大项目、重点项目和部分优秀青年项目的实施。各立项项目承担单位及主管部门要给予必要的条件和经费支持,以保证项目的顺利实施。
1.报送数量。重大项目每申报单位限报1项。其他项目每省辖市、省直管县(市)、省属中职学校及省级职成教研究机构分别限报12项、4项、6项,其中包括青年项目30%,拟推荐重点项目20%。
曾获优秀项目的单位可增加申报1项;获优秀项目3项的单位可增加申报2项;获得优秀项目的主持人申报优先立项;获得国家级教学成果奖的主持人申报直接立项;参加过河南省职业教育教学研究培训班的人员申报同等条件下优先立项。
已列入其他举办单位立项的项目不重复申报;已承担省职教改项目但未结项者(含河南省教育厅办公室《关于清理河南省职业教育教学改革研究项目的通知》清理的未结项项目)不能申报;不支持以编译著作、教材、丛书、编写工具书等为目的的研究。
2.主持人。有较强的教育教学研究能力,能负责研究的方案设计、调研论证、研究实施、总结评价、实践应用、经费使用等工作。青年教师项目的主持人应在40岁以下(1976年及以后出生)。主持人只能主持1个立项项目。高等学校、科研院所研究者,尤其是行业、企业实践者等均可申报。
3.参研人员。每项目参研人员限6人(不含主持人)。参研人员不得同时参与超过2个项目。鼓励行业、企业人员参与项目研究。
1.申报材料包括:(1)《2016年河南省职业教育教学改革项目立项申请评审书》一份(见附件1、2)(A表和B表须分开,双面打印,左侧装订);(2)《2016年河南省职业教育教学改革立项项目专家初审意见表》一份(见附件3);(3)《2016年河南省职业教育教学改革项目立项申报汇总表》一式2份(见附件4)(务必准确核对表中人员信息)。
以上纸质材料经签字、盖章后由申报单位统一现场报送。请将材料放在纸质档案袋内,附件4《汇总表》一份作为封面贴于档案袋正面。报送时间:2016年6月13日—15日报送地点:郑州市金水区文化路北段78号省工业学校办公楼404房间。联系人:王明英,联系电话:0371-63219008。
2.申报材料电子版统一整理在一个文件夹内(以申报单位全称命名文件夹),打包后统一发送至:henanzhijiao@126.com,邮件主题:市县(学校)+立项材料+份数。
联系人:王会莉、王 凯 电话:0371-65900013、6969187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