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教科〔2016〕112号
关于河南省教育科学“十三五”规划2016年度课题申报工作的通知
各省辖市、省直管县(市)教育局,各高等学校、省直属中等专业学校,厅机关各处室及直属单位(学校):
现将河南省教育科学“十三五”规划2016年度课题申报工作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2016年度河南省教育科学规划课题设置重点、一般两类,本年度重点与一般课题无经费资助。
二、申报省教育科学规划2016年度课题的基本要求:以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以河南省教育改革和发展面临的实际问题为主攻方向,基础研究力求具有原创性和开拓性,努力揭示教育的本质和规律,促进学科建设;应用研究要具有针对性,追求实效性,力求有效解决教育教学实践中的实际问题;开发研究要注重社会效益和使用价值。
三、省教育科学规划课题承担单位必须符合以下条件:能够提供开展研究工作的必要条件并承诺信誉保证;在以往的课题研究管理中认真负责,信用良好。
(一)具有副高级以上(含副高级)专业技术职称或副处级以上(含副处级)行政职务。不具备应有专业技术职称或职务的,高等学校或省辖市以上教育研究部门须有两名正高级职称,中专、中小学幼儿园须有两名副高以上职称的专家书面推荐。
(二)申报人1人只能申报1项课题。往年承担教育部、省教科规划课题未结项者,不能申报今年的课题。
五、河南省教育科学规划课题实行信用管理制度。课题承担单位要履行承诺,保证信誉。获准立项的课题主持人在课题研究期间要遵守各项规定,履行约定义务,按期完成研究任务。课题研究的最终成果实行课题结项鉴定制度,鉴定结果予以公布。课题研究、结项鉴定有不良信誉者,课题主持人3年内不得申报省教育科学规划课题。
六、各省辖市、省直管县(市)教育局负责辖区内的课题审核、汇总及报送。报送数量见附件1;各高等学校、省属中专,厅直各单位(学校)的课题,由单位审核、汇总后直接报送。河南省教育科学规划领导小组办公室(以下简称“省教科规划办”)不受理个人申报。
申报受理时间:2016年4月18日—21日,逾期不予受理。
(一)省辖市、省直管县(市):4月18日—19日;
(一)《河南省教育科学“十三五”规划课题申请评审书》(见附件2)纸质文本一式2份,其中《课题设计论证》活页1份,单独装订。
(二)《河南省教育科学“十三五”规划课题申报汇总表》(见附件3)由报送单位汇总填写(即使申报1个课题也要填报),纸质文本1份。
(三)报送单位将纸质文本与相应的电子稿汇总编序后统一报送省教科规划办。
地址邮编:郑州市纬五路12号供销大厦816室,450003。
九、本年度立项课题需在1-2年内完成。研究期限自课题批准立项之日算起,延期或课题组人员调整需经省教科规划办批准。
附件:1.2016年度各省辖市、直管县课题申报数量分配表
地域 |
数量(项) |
郑州市 |
200 |
开封市 |
50 |
洛阳市 |
100 |
平顶山 |
100 |
安阳市 |
100 |
鹤壁市 |
50 |
新乡市 |
50 |
焦作市 |
100 |
濮阳市 |
50 |
许昌市 |
50 |
漯河市 |
50 |
三门峡市 |
100 |
南阳市 |
100 |
商丘市 |
50 |
信阳市 |
100 |
周口市 |
50 |
驻马店市 |
50 |
济源市 |
50 |
巩义 |
10 |
兰考 |
10 |
汝州 |
10 |
滑县 |
10 |
长垣 |
10 |
邓州 |
10 |
永城 |
10 |
固始 |
10 |
鹿邑 |
10 |
新蔡 |
10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