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教科〔2016〕113号
关于开展2016年度河南省教育科学研究优秀成果评选工作的通知
各省辖市、省直管县(市)教育局,各高等学校、省直属中等专业学校,厅机关各处室及直属单位(学校):
现将2016年度河南省教育科学研究优秀成果评选工作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凡我省教育工作者2015年1月1日至2015年12月31日完成的符合下列条件的教育科学研究成果均可申报(申报者必须是第一作者;每个申报者限报1项):
(一)公开发表的教育科学研究论文、著作等(不包括论文集、音像制品、计算机软件、教学课件);国外发表的教育科学研究成果必须以中文形式申报。
(二)经市级以上教育行政部门立项的教育科学研究课题结项成果。
(一)各省辖市、省直管县(市)教育局负责辖区内的申报成果审核、汇总及报送;各高等学校、省属中专,厅直各单位(学校)的申报成果,由单位审核、汇总后直接报送。河南省教育科学规划领导小组办公室(以下简称“省教科规划办”)不受理个人申报。
(二)为保障成果评审的严肃性、科学性,没有在核心期刊上发表的成果必须进行防抄袭查新,电子稿指定格式必须为word格式,查新由省教科规划办统一安排。
(三)申报受理时间:2016年4月18日—21日,逾期不予受理。
(四)报送成果材料要求:申报者可登录省教育厅网站(http://www.haedu.gov.cn)或河南教育科研网(http://www.hnedur.com)下载有关表格填报。报送材料要求如下:
1.《河南省教育科学研究优秀成果申报评审表》(见附件1)纸质文本一式2份。
2.成果复印件1份,成果原件由报送单位核准后退回,报送单位必须在复印件上加盖公章。
3.《河南省教育科学研究优秀成果申报汇总表》(见附件2)由主送单位填写,纸质文本1份(即使申报1项也要填写)并加盖单位公章。
4.主送单位必须将申报者的纸质材料与相应的电子稿编序、汇总,然后报送。报送电子邮件一定要在“主题”一栏中注明报送单位、份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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